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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房地产估价师《案例分析》:比较法的适用对象与条件

2012-08-15 08:52  来源: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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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较法的适用对象与条件

  (1)适用对象:具有交易性的房地产。即经常发生交易的房地产,如房地产开发用地、普通商品住宅高档公寓、别墅、写字楼、商场、标准工业厂房等。而对于那些很少发生交易的房地产,如特殊工业厂房、古建筑、教堂、寺庙、纪念馆等,就难以采用比较法估价。

  (2)适用条件:同一供求范围内存在着较多的类似房地产的交易。有健全的房地产市场,便于掌握充足的交易实例资料。一般来说,合适的交易实例要选取3个以上才能满足要求。如果交易实例太少,可能引起较大偏差。另外,房地产交易资料也要完整、真实,这是提高估价精确度的基本保证。

责任编辑:玛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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