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估价机构的分支机构监管
估价机构的分支机构监管
一级资质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二、三级不得设立分支机构,也不得设立办事处、联络点等
一级设立分支机构的条件(四条件)
名称:房地产估价机构名称+分支机构所在地行政区划名+分公司
分支机构负责人:应当是注册后从事估价工作3年以上并无不良记录的专职估价师
在分支机构所在地有3名以上专职估价师
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
估价质量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管理制度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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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价机构的分支机构监管
一级资质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二、三级不得设立分支机构,也不得设立办事处、联络点等
一级设立分支机构的条件(四条件)
名称:房地产估价机构名称+分支机构所在地行政区划名+分公司
分支机构负责人:应当是注册后从事估价工作3年以上并无不良记录的专职估价师
在分支机构所在地有3名以上专职估价师
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
估价质量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管理制度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