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施工许可证的管理
施工许可证的管理
施工许可证的延期
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这日起3个月内开工
可延期最多两次,每次不超过3个月
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延期超过的,施工许可证自动废止
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而开工的后果
责令限期改正
符合条件的,补办施工许可证
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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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许可证的管理
施工许可证的延期
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这日起3个月内开工
可延期最多两次,每次不超过3个月
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延期超过的,施工许可证自动废止
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而开工的后果
责令限期改正
符合条件的,补办施工许可证
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