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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项目报建制度

2012-08-16 09:25  来源: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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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报建制度

  报建的规定

  凡在中国境内投资兴建的房地产项目,包括外国独资、合资、合作的开发项目必须报建,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的监督管理

  未报建项目不得办理招投标和发放施工许可证,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承接设计和施工业务

  报建的程序

  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立项文件被批准后,建设单位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交验有关批准文件,领取《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后报送

  报建的主要内容(9项)

  工程名称、建设地点

  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当年投资额

  工程规模、开工竣工日期、发包方式、工程筹建情况

责任编辑:玛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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