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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出让方式

2012-08-17 11:33  来源: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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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让方式

  方式(四种):招标、拍卖、挂牌、协议

  应采用招拍挂的情形

  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五类)

  其它性质,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

  20.出让的一般规定(招拍挂的共同要求)

  招拍挂都必须发布公告

  招拍挂都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

  挂牌出让的,出让公告中规定的申请截止时间,应当为挂牌出让结束日前2天

  市县政府土管部门应当根据土地估价结果和政府产业政策综合确定标底或底价

  标底或底价不得低于国家最低标准

  确定招标标底、拍卖和挂牌的起叫价、底价、投标竞买保证金,应该实行集体决策

  招标标底和拍卖挂牌的底价,在招标开标前和拍卖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前应保密

责任编辑:玛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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