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招标出让的含义与程序
招标出让的含义与程序
招标出让的含义
本方式有利于公平竞争,适用于需要优化土地布局,重大工程的较大地块的出让
程序
投标
开标-投标人少于三人,应终止招标活动
评标-评标小组由出让人代表,有关专家组成,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
中标-基本原则是价高者得,对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各项综合评价标准,或者通史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且价格最高的投标人,应当确定为中标人
拍卖出让的含义与程序
拍卖的方式特点是利于公平竞争,一般出最高价者取得土地使用权
适用于区位条件好,交通便利的闹市区,土地利用上有较大灵活性的地块的出让
竞买人不足三人,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底价时,应当终止拍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