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房地产估价师《经营与管理》:土地储备贷款的发放
土地储备贷款的发放
借款人的条件(三条件)
是经省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土地储备中心,或受政府委托依法从事土地收购、整理及储备工作的企业法人(政府的事业单位或是受政府委托的企业)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已取得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证
经营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土地储备项目条件(五条件)
贷款项目所在城市好
贷款项目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并列入政府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贷款用于收购储备的土地为可出让的经营性用地
贷款项目涉及农用地时,应具备农用地转用手续和征地手续
贷款须与具体地块相对应,项目增值潜力大,出让前景良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