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领取二建备考资料进入二建备考群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二级建造师考试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2013年二级建造师《法规》重点:不予注册情形

2012-10-30 14:55  来源:  字体:  打印 收藏

 2025年二级建造师新课热招中 抢跑趁现在

  (1)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2)受聘于两家以上单位;

  (3)继续教育不合格;

  (4)正受刑事处罚;

  (5)因执业活动受刑事处罚后,不满5年;

  (6)其它原因受处罚后,不满3年;

  (7)被吊销注册证书后,不满2年;

  (8)注册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发生过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

  (9)受聘单位不符合条件的;

  (10)年龄超过65周岁;

责任编辑:棋雯

阅读排行

更多
二建机考系统

免费视频

更多

免费题库

更多

免费资料下载排行

更多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