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领取二建备考资料进入二建备考群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二级建造师考试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2013年二级建造师《法规》重点:注册建造师的权利

2012-10-30 14:57  来源:  字体:  打印 收藏

 2025年二级建造师新课热招中 抢跑趁现在

  (1)使用注册建造师的名称;

  (2)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3)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4)保管和使用本人注册证书、执业印章;

  (5)对本人执业活动进行解释和辩护;

  (6)接受继续教育

  (7)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8)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述。

责任编辑:棋雯

阅读排行

更多
二建机考系统

免费视频

更多

免费题库

更多

免费资料下载排行

更多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