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5-19 08:15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建办人[2009]19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重庆市市政管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2008年,在经历雨雪冰冻、汶川地震等特大自然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的考验下,全国建设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取得新进展。湖南、四川、陕西、河北、重庆、浙江、甘肃、新疆、青海、内蒙古、江西等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超额完成年度培训任务。全年共培训1388760人。其中普工401970人,占28.94%;初级工405707人,占29.21%;中级工511053人,占36.80%;高级工61842人,占4.45%;技师和高级技师8188人,占0.60%.全年共鉴定871299人。其中初级工343518人,占39.43%;中级工469748人,占53.91%;高级工51878人,占5.95%;技师和高级技师6155人,占0.71%.湖南、四川、山东、浙江、重庆、上海、江苏、安徽、陕西、江西、河北、内蒙古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培训总量均超过5万人,成效显著,予以通报表扬。
根据各地上报的2009年计划,结合去年任务完成情况,我们研究制定了2009年全国建设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任务(见附件2)各地要深刻认识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就业形势的不利影响,努力克服困难,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促进就业形势稳定好转;要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培训经费、创新培训方式,充分发挥建设类中等职业学校、技校、岗位培训中心、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的作用,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二ΟΟ九年五月十四日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