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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9-05-06 15:21    【  【打印】【我要纠错】

建质[2009]77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最近,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34号),明确提出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将中小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这项工程的重大意义,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校舍安全工程工作

  校舍安全直接关系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实施校舍安全工程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把中小学校舍建成最安全、最牢固、让人民群众最放心的建筑,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一定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对党、对人民、对历史负责的高度,认真做好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各项工作。

  二、严格程序标准,加强技术指导,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质量安全

  确保质量安全是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核心。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和标准,加强技术指导,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质量和建筑施工安全。

  (一)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标准

  实施校舍安全工程要认真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要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建设、鉴定、检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都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法》、《城乡规划法》、《防震减灾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鉴定、检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资格。

  实施校舍安全工程的建设单位和鉴定、检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要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全面落实质量责任。施工图审查单位要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校舍加固改造或新建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

  (二)积极做好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持

  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校舍排查鉴定、加固改造以及新建工程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持。要针对校舍建筑结构类型、当地工程地质条件和房屋加固改造工程的特点,积极开展对本地区工程技术人员和一线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指导。要分别制定校舍排查鉴定、加固改造和新建工程的技术指导及技术培训的工作方案。特别要做好技术力量不足或边远落后地区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

  (三)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把校舍安全工程作为本地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履行职责。要制定具体质量安全工作方案,建立有效工作机制,依法加强对本地区校舍新建和加固工程各个环节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要切实加强对校舍新建和加固工程的建设、鉴定、检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行为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督促相关单位认真做好施工安全工作,特别重视校舍加固改造时学校师生的安全,制定详细的教学区与施工区隔离等安全施工方案,确保师生绝对安全。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做好校舍安全工程,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把校舍安全工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与当地教育、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水利、地震等部门加强沟通和协作,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内部的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人员配备,层层落实责任,把工作做细做实,真正把校舍安全工程建成“放心工程”、“安全工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〇九年五月三日

延伸阅读:安全工程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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