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复习资料:合同的效力(1)
下面将各种合同的效力状态列表,便于大家记忆。下面总结几个要点:
一、 掌握:无效合同的5种情况都是因为欠缺要件(3),可撤消合同的4种情形都是因为欠缺要件(2),而效力待定合同的3种情形是因为欠缺要件(1)。
二、可撤消合同与效力待定合同有极大区别。可撤消合同能否撤消要通过诉讼或仲裁途径最终裁定;效力待定合同最终有效还是无效取决于合同外的有权人是追认还是拒绝。
三、尤其注意:限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合同、无权处分合同并不全是效力待定的,里面有几种类型是有效的。例如:儿童购买雪糕一只,其父母对该买卖合同并无拒绝权。
四、还要注意:无权代理中,无权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符合无效合同的第(2)种情形。这也不属于效力待定。
五、只要合同无效,合同被撤消,我们就说双方之间没有合同依据。之前任一方从对方取得的财物或其他利益,均构成不当得利。应予返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