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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安全工程师《相关法律知识》总结:火灾事故单位

2010-08-06 15:48  来源:来源网络  字体:  打印

  (六)火灾事故单位的法律责任

  火灾扑灭后,为隐瞒、掩饰起火原因和推卸责任,故意破坏现场或者伪造现场,尚不构成犯罪的,对有关单位处警告或者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罚款或者15日以下拘留。

  (七)公安消防机构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公安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消防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违反《消防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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