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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7 15:50 来源于网络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民用建筑电气备用照明应由两路电源或两回线路供电规定有哪些?
1、当采用两路高压电源供电时,备用照明的供电干线应接自不同的变压器。
2、当设有自备发电机组时,备用照明的一路电源应接自发电机作为专用回路供电,另一路可接自正常照明电源(如为两台以上变压器供电时,应接自不同的母干线上)。在重要场所,尚应设置带有蓄电池的应急照明灯或用蓄电池组供电的备用照明,作为发电机组投运前的过渡期间使用。
3、当采用两路低压供电时,备用照明的供电应从两段低压配电干线分别接引。
4、当供电条件不具备两个电源或两回线路时,备用电源宜采用蓄电池组或带有蓄电池的应急照明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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