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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06 15:04 来源于网络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外爆压接所用爆炸器材的贮存、运输、保管、使用、销毁等方面的安全事项,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规定执行外,还必须认真遵守本章的规定。
2、外爆压接所用的爆炸器材对冲击、摩擦、火星极为敏感。因此,爆压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其构造、性能,做到正确使用,确保安全。
3、炸药、雷管应分别存放在干燥、通风的专用仓库内,严防酸、碱腐蚀和鼠咬,库房温度不宜超过40℃。现场施工时,应分别存放于防震、防火、防爆的保险箱(盒)里,严禁同易燃物存放在一起。
4、炸药和雷管应分别运输。如确因施工急需,在车辆不足的情况下,允许同车携带少量炸药(太乳炸药不超过10kg,或普通导爆索不超过500m)和雷管(不超过20、个)但雷管应放在防震的保险盒内,携带人员坐在驾驶室内,车箱内的炸药应放在防震、防火、防爆的保险箱内,并有专人管理。现场施工所用雷管,只许用保险盒携带,严禁放在工作人员的衣服口袋内。
4、雷管应轻拿轻放。当雷管内有灰尘或杂物时,只许在指甲上轻轻磕去。不许掏挖,也不得用嘴吹,如杂物无法清除时,应作废品销毁。将导火索插入雷管时,不得用力挤压和捻动,以防雷管爆炸。
6、炸药和雷管要远离高温设备,严禁与明火、火星或烟蒂接近。包药和组装雷管时,操作人员不得吸烟。当炸药发生燃烧时,只许用水扑灭,严禁用砂石、土壤等杂物覆盖和扑救。
7、太乳炸药及普通导爆索,只许用锋利的快刀在木板或橡皮上裁切。严禁用剪刀或钢丝钳剪夹。
8、导火索在使用前,应作燃速试验。引爆药包用的导火索长度,最短不得少于200mm.
9、炸药、雷管、导火索和拉火管,必须办理领、退料手续,剩余的应及时退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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