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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力发电厂焊炬、割炬使用的一般规定

2014-06-09 10:28  来源于网络  【  【打印】【我要纠错】

  1、焊炬、割炬点火前应检查连接处和各气阀的严密性。对新使用的焊炬和射吸式割炬还应检查其射吸能力。

  2、焊炬、割炬点火时应先开乙炔阀、后开氧气阀;嘴孔不得对着人。

  3、焊炬、割炬的焊嘴因连续工作过热而发生爆鸣时,应用水冷却;如因堵塞而爆鸣时,则应停用,剔通后方可继续使用。

  4、严禁将点燃的焊炬、割炬挂在工件上或放在地面上。

  5、不得将焊炬、割炬作照明用;严禁用氧气吹扫衣着。

  6、等压式割炬应使用中压乙炔发生器或乙炔气瓶供给的乙炔气。

  7、气焊、气割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镜。当使用移动式半自动气割机或固定式自动气割机时,操作人员应穿绝缘鞋,并有防止触电的措施。

  8、气割时应防止割件倾倒、坠落。距离混凝土地面(或构件)太近或集中进行气割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9、焊接、切割工作完毕后,应关闭氧气、乙炔气的供气阀门,并卸下焊(割)炬。不得只关闭焊(割)炬的阀门或将输气胶管弯折便离开工作场所。严禁将未从供气阀门上卸下的输气胶管、焊炬和割炬放入管道、容器、箱罐或工具箱内。

责任编辑:风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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