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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12 11:36 来源于网络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当贮存易燃、可燃油品的油罐,其顶板厚度小于4mm时,应装设防直击雷设备,如避雷针或半导体消雷器等。
2当贮存易燃、可燃油品的油罐,其顶板厚度大于、等于4mm时,可不装设防直击雷设备。但在多雷区(注),当油罐顶板厚度大于、等于4mm时,仍可装设防直击雷设备。
3金属油罐必须作环型防雷接地,其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其间弧形距离不应大于30m.接地体距罐壁的距离应大于3m,当罐顶装有避雷针或利用罐体作接闪器时,每一接地点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4浮顶金属油罐可不装设防直击雷设备,但必须用两根截面不小于25`mm^2`的软铜绞线将浮船与罐体作电气连接。其连接点不应小于两处,连接点沿油罐周长的间距不应大于30m.浮顶油罐的密封结构,宜采用耐油导静电材料制品。
5金属油罐的阻火器、呼吸阀、量油孔、人孔、透光孔等金属附件必须保持等电位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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