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教育网 > 专业资料 > 工艺工法 > 电气工程 > 正文
2014-06-12 16:23 来源于网络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通信事故
a.载波电路故障,造成电力事故时间延长、范围扩大,计为通信事故1次;
b.载波电路故障,引起继电保护误动作而造成电力系统事故,计为通信事故1次;
c.违反通规、通纪造成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价值为6000元以上,计为通信事故1次;
2通信障碍:
a.载波电路故障,影响发、供、变电设备的运行操作和电力调度或造成继电保护装置误动,计为通信障碍1次;
b.载波设备故障,使1条话路续停用超过4h,计为通信障碍1次;
c.载波线路故障连续时间超过24h,计为通信障碍1次;
3凡构成载波通信障碍或事故,应在修复后写出分析及处理报告,及时报至相应的通信主管部门。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