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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工程师案例分析复习要点:质保金扣除

2013-08-16 13:46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提问】1、业主延期支付工程款,施工单位索赔的利息是否扣除质保金?

  2、索赔的工期奖励款,在当月支付,还是到竣工结算时再支付?赶工费是否要扣质保金?

  3、赶工费和工期奖有何区别?

  4、某月工程款100万元,甲供材料费10万元,质保金按工程款的10%扣减,业主应支付的工程款:4.1业主支付工程款=100*(1-10%)-10=80万元,4.2业主付工程款=(100-10)*(1-10%)=81万元,哪一个计算正确?

  【回答】学员ddasd1你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一般不考虑扣除保证金。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2、在竣工是结算支付,赶工费是否考虑保证金因题而异,按实际造价扣保证金的时候赶工费也要考虑。

  3、前者是实际发生的工程款,后者不是属于工程款,是奖励的一笔钱。

  4、按前者为准。

  ★问题所属科目: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责任编辑:tra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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