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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造价《工程计价》:投标文件编制时应遵循的规定

2016-05-12 09:25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1)按“投标文件格式”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能吸引招标人的承诺。

  (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3)签字和盖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单位盖章。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改动,改动处要有签字或盖章。

  (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5)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如允许提交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可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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