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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造价《工程计价》:垫资施工合同的价款纠纷处理

2016-05-12 11:25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1)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

  (2)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3)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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