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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知识点:风险转移

2016-05-16 17:10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风险转移是通过某种方式将某些风险的后果连同对风险应对的权力和责任转移给他人。转移的本身并不能消除风险。

  风险转移主要包括非保险转移和保险转移两大类。

  (1)非保险转移。非保险转移又称为合同转移,因为这种风险转移一般是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将项目风险转移给非保险人的对方当事人。最常见有以下三种情况:

  1)建设单位将合同责任和风险转移给对方当事人。

  2)承包单位进行项目分包。

  3)第三方担保。

  【提示】优点:一是可以转移某些不可保的潜在损失,如物价上涨、法规变化、设计变更等引起的投资增加;二是被转移者往往能较好地进行损失控制。

  (2)保险转移。保险转移通常直接称为工程保险。

  【提示】保险并不能转移工程项目的所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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