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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知识点:暂停施工

2016-05-17 16:06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2.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支付合理利润。

  3.暂停施工后的复工。

  承包人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因发包人原因无法按时复工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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