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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知识点:投标重大偏差

2016-05-17 16:06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2.投标文件没有投标单位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

  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注意】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除招标文件对重大偏差另有规定外,应作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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