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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物质损失保险的责任范围

2016-08-04 15:50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2016造价工程师复习时间已过半了,小伙伴们有没有很好的制定复习计划加紧学习呀?建设工程教育网精心为大家准备了复习讲义,以下是重点知识点,大家要谨记哦!

  ①在保险期限内,若保险单列明的被保险财产在列明的工地范围内,因发生除外责任之外的任何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失,保险人应负责赔偿。(P267中)

  ②上述有关费用包括必要的场地清理费用和专业费用等,也包括被保险人采取施救措施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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