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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造价《工程计价》:调解

2016-10-25 15:18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2017年造价工程师就这样悄然开始了,如果你打算参加2017年造价工程师考试建设工程教育网提醒大家备考要趁早,复习要尽快,时间不等人,抓住每一个能学习的机会,不要老想着时间还来得及,就一拖再拖的拖到了考试,现在就行动起来吧!!!(2017年造价如何高效备考?)

  

  (1)管理机构的解释或认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在收到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就发承包双方提请的争议问题进行解释或认定。

  (2)双方约定争议调解人进行调解

  ■约定调解人。

  ■争议的提交。如果发承包双方发生了争议,任何一方可以将该争议以书面形式提交调解人,并将副本抄送另一方。

  ■进行调解。调解人应在收到调解委托后28天内,或认可的其他期限内,提出调解书,发承包双方接受调解书的,经双方签字后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对发承包双方具有约束力。

  ■异议通知。如果发承包任一方对调解人的调解书有异议,应在收到调解书后28天内向另一方发出异议通知。

  如双方在收到调解书的28天内均未表示异议,则调解对发承包双方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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