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复习资料:保留金的返还
【学员问题】保留金的返还是怎样的?
【解答】保留金的返还,分两次:第一次,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返还。颁发了整个工程的接收证书时,将保留金的前一半支付给承包商,如果颁发的接收证书只是限于一个区段或工程的一部分,则返还金额=保留金总额的一半*移交工程区段或部分的合同价值/最终合同价值的估算值*40%.第二次,保修期满颁发履约证书后将剩余保留金返还。如果颁发的接收证书只是限于一个区段或工程的一部分,则返还金额=剩余保留金总额*移交工程区段或部分的合同价值/最终合同价值的估算值*40%。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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