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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复习资料——事故通知对象

2014-04-17 18:37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收藏

  事故通知对象

  为了便于组织事故调查和开展善后工作,《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除了规定事故报告主体之外,还规定了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通知同级公安机关、劳动保障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粥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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