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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课税对象和计税依据

2014-07-22 14:54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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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的课税对象是有偿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土地增值额。

土地增值税以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土地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土地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及相关的经济利益。具体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责任编辑:芊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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