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佣金比例按照同拍卖成交价成反比的原则确定
【提问】教本书P393最后一行“收取佣金比例按照同拍卖成交价成反比的原则确定。”不明白何意?不是5%固定比例嘛,怎么会成反比了?
【回答】“收取佣金比例按照同拍卖成交价成反比的原则确定”,此为原则性规定。如拍卖成交价500万元、5000万元、5亿元,其收费不可能都按5%.拍卖成交价500万元,按5%,可收佣金500万元X5%=25万元。如果拍卖成交价5亿元,如再按5%计收,可收佣金5亿元X5%=2500万元,是根本不可能的。此时只能按较低的比例收取,如按1%,双方当事人有可能都认可。也就是说:拍卖成交价越高,其收取佣金比例越低,也就是“收取佣金比例按照同拍卖成交价成反比的原则确定”。
★问题所属科目: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