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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职工特定消费提取

2013-09-08 16:32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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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特定消费提取:

  ①职工赎买、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的提取;

  ②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的提取;

  ③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时的提取。

  ④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失业或丧失劳动能力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丧失缴存条件的提取:离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若无则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职工提取时由单位审核,管理中心核准,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责任编辑:莫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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