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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的计税基数

2013-08-06 11:29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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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

  老师您好:

  在制度与政策第228页中房地产税的计算基础有两种一种是以租金收入为依据。在理论与方法中237页下方介绍租赁保证金或押金的利息收入计入其他收入这一项。我认为从估价原则客观角度上来讲,房产税的计税依以租金为依据是不应考虑押金的利息收入。

  【回答】

  学员petermysun,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解读

  从租计征《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作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所谓房产的租金收入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出租房产使用权所取得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从这个角度来考虑,房租指的是出租使用权得到的货币收入,因此它是包含押金利息收入的

  ★问题所属科目: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责任编辑:淘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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