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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师基本制度与政策复习要点:抵押合同

2013-08-14 14:32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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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房地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影响的理解。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房地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影响。——这句话是不是这样理解: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房地产已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原房地产的新所有权人自动成为新的出租人,原租赁合同仍有效。那么需不需要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如果新的所有权人要提高租金或结束租约,承租人的损失,由谁承担?

  【回答】学员yulu17.com,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我的理解是不宜再签新的租赁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五条规定,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

  ★问题所属科目: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责任编辑:淘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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