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师复习资料:房地产状况调整
房地产状况调整的含义:
在进行房地产状况比较、调整之前,要弄清可比实例状况和估价对象状况是何时的状况。可比实例状况应是其成交价格所对应或反映的状况,而不是它在估价时点或其他时间的状况。因为在估价时点或其他时间,可比实例状况可能发生了变化,从而其成交价格就不能反映了。例如,某个可比实例是3个月前成交的,成交之后,购买者对它进行了装修改造,甚至改变了用途,或者周围环境和景观发生了较大变化。除期货房地产(如期房)外,可比实例状况一般是在成交日期的状况。估价对象状况应是需要评估的价值所对应或反映的房地产状况,通常是在估价时点的状况。但在本书第五章第四节“估价时点原则”中看到,也有估价时点为现在、估价对象为过去状况或未来状况的估价。在这种估价情况下,估价对象状况就不是在估价时点的状况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