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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诉讼时效时间的种类

2014-04-10 10:52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1.普通诉讼时效——2年

  2.短期诉讼时效——1年,四种情况适用短期诉讼时效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赠偿;

  (2)延付或拒付租金;

  (3)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未声明的;

  (4)寄存财物丢失或损毁的。

  3.特殊诉讼时效

  (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为4年;

  (2)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为1年。

  4.权利的最长保护期限

  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

2014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官方微信

责任编辑:骆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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