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规及相关知识复习要点:重大误解
【提问】施工单位由于重大误解,在订立买卖合同时将想购买的A型钢材误写为买B型钢材,则施工单位( )。
A.只能按购买A型钢材履行合同
B.应按效力待定处理该合同
C.可以要求变更为按购买B型钢材履行合同
D.可以要求撤销该合同
E.可以要求确认该合同无效
E怎么不选?
【回答】学员shaohuan0929,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好,重大误解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情形。要想确认合同无效,必须要符合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的情形。《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以E不当选。
★问题所属科目: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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