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一建工程经济:现金流量表的构成要素
一、营业收入
(一)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产品销售量(或服务量)×产品单价(或服务单价)
1.产品年销售量(或服务量)的确定
根据市场份额、运营负荷等,确定年产量:投产期;达产期。
2.产品(或服务)价格的选择
产品出厂价格=目标市场价格-运杂费(拓展到投入品)
3.生产多种产品和提供多项服务的营业收入计算
分别计算或折算为标准产品或服务的营业收入。
(二)补贴收入
增值税,定额补助以及其他形式补助。
二、投资
一种价值垫付行为。
总投资=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流动资金
(一)建设投资
在技术方案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建设投资中的各分项将分别形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固定资产的残余价值(一般指当时市场上可实现的预测价值)对于投资者来说是一项在期末可回收的现金流入。形成的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原值可用于计算摊销费
(二)建设期利息
筹措债务资金时在建设期内发生并按规定允许在投产后计入固定资产原值的利息,即资本化利息。
分期建成投产的技术方案,应按各期投产时间分别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此后发生的借款利息应计入总成本费用。
(三)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系指运营期内长期占用并周转使用的营运资金,不包括运营中需要的临时性营运资金(如短期借款)。
流动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在技术方案寿命期结束时,投入的流动资金应予以全额回收。
(四)技术方案资本金
(1)非债务性资金;
(2)一般不得以任何方式抽回;
(3)确定技术方案产权关系的依据,获得债务资金的信用基础;
(4)形态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资源开采权作价出资,但必须经过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
以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比例一般不超过技术方案资本金总额的20%(经特别批准,部分高新技术企业可以达到35%以上)。
(五)投资借款的处理
(六)维持运营投资
估算投资费用——作为现金流出
是否资本化:延长了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产品质量实质性提高;成本实质性降低。
三、经营成本
(一)总成本
总成本费用=外购原材料、燃料及动力费+工资及福利费+修理费+折旧费+摊销费+利息支出+其他费用
(二)经营成本(经营、付现)
经营成本=总成本费用-折旧费-摊销费-利息支出
经营成本=外购原材料、燃料及动力费+工资及福利费+修理费+其他费用
★经营成本与融资方案无关(属于融资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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