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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知识:常用水泥的技术要求

2017-02-03 17:12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1.初凝时间和终凝时间。初凝时间是从水泥加水拌合起至水泥浆开始失去可塑性所需的时间。终凝时间是从水泥加水拌合起至水泥浆完全失去可塑性并开始产生强度所需的时间。国标规定,六大水泥的初凝时间均不得早于45min,硅酸盐水泥的终凝时间不得长于6.5h,其他五类常用水泥的终凝时间不得长于10h.

2.安定性。水泥的安定性是指水泥在凝结硬化过程中,体积变化的均匀性。安定性不良会使混凝土构件产生膨胀性裂缝,降低建筑工程质量。施工中必须使用安定性合格的水泥。

3.强度。它是评价和选用水泥的重要技术指标。国标规定,采用胶砂法来测定水泥的3d和28d的抗压强度和抗折强度,根据测定结果来确定水泥的强度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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