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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知识:抗震设计概述

2017-02-03 16:36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1.地震的成因:主要有构造地震、火山地震、塌陷地震三种。

2.震级:地震强烈程度,一次地震只有一个震级。

3.地震烈度:某一地区的地面及建筑物遭受一次地震影响的强弱程度。一次地震多个烈度。

4.基本烈度:该地区今后一定时间内,在一般场地条件下可能遭遇的最大地震烈度。

5.我国现行抗震设计规范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7、8、9度地区建筑工程的抗震设计、隔震、消能减震设计。

6.我国规范抗震设防的基本思想和原则:“三个水准”,简单地说就是“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

7.建筑物的抗震设计根据其使用功能的重要性分为甲、乙、丙、丁四个抗震设防类别。大量的建筑物属于丙类,这类建筑的地震作用和抗震措施均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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