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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浅基坑的开挖技术要求

2017-02-04 16:21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1.基坑开挖应尽量防止对地基土的扰动。当用人工挖土,基坑挖好后不能立即进行下道工序时,应预留15~30cm一层土不挖,待下道工序开始再挖至设计标高。采用机械开挖基坑时,为避免破坏基底土,应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一层结合人工挖掘修整。使用铲运机、推土机时,保留土层厚度为15~20cm,使用正铲、反铲或拉铲挖土时为20~30cm.

2.在地下水位以下挖土,应在基坑四周挖好临时排水沟和集水井,或采用井点降水,将水位降低至坑底以下50cm,以利挖方进行。降水工作应持续到基础(包括地下水位下回填土)施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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