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市政:改性沥青混合料的生产和运输
沥青路面施工时气温不得低于10℃(高等级道路)或5℃(其他等级道路)。热拌沥青混凝土路面铺完待自然冷却至温度低于50℃时,方可开放交通。
改性沥青混合料的生产和运输:
(1)改性沥青及改性沥青混合料生产温度应根据改性沥青品种、黏度、气候条件、铺装层的厚度确定。
(2)改性沥青混合料宜采用间歇式拌和设备生产。
(3)间歇式拌和机每盘的生产周期不宜少于45S(其中干拌时问不少于5~10s)。改性沥青和SMA混合料的拌和时间应适当延长。
(4)贮存过程中混合料温降不得大于10℃,贮存时间不宜超过24h;SMA混合料只限当天使用;0GFC混合料宜随拌随用。
(5)添加纤维的沥青混合料,松散的絮状纤维可在喷人沥青的同时或稍后采用风送装置喷入拌和锅,拌和时间宜延长5s以上。颗粒纤维可在粗集料投入的同时自动加入,经5—10S的干拌后,再投入矿粉。
(6)运料车卸料必须倒净,如有粘在车厢板上的剩料,必须及时清除,防止硬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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