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复习资料:施工缝的留设
施工缝的位置应在浇筑前确定,并宜留置在结构受剪力较小且便于施工的部位,施工缝留置位置的相关规定:
(1)柱:留置在基础、楼板、梁的顶面,梁和吊车梁牛腿、无梁楼板柱帽的下面;
(2)与板连成整体的大截面梁(高超过1m),留置在板底面以下20~30mm处。当板下有梁托时,留置在梁托下部;
(3)单向板:留置在平行于板的短边的任何位置;
(4)有主次梁的楼板,施工缝应留置在次梁跨中1/3范围内;
(5)墙:留置在门洞口过梁跨中1/3范围内,也可留在纵横墙的交接处;
(6)双向板、大体积混凝土结构、拱、穹拱、薄壳、蓄水池、斗仓、多层刚架及其他结构复杂的工程,施工缝的留置应按设计要求留置。

扫码了解并领取一建资讯及资料


46:32
49:58
51:50
49: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