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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复习资料:要约邀请

2014-04-21 08:52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合同法》第15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责任编辑:骆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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