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复习资料:工程成本核算的基本要求
(一)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成本、费用开支范围
按照企业财务制度的规定,下列支出不得列入产品成本。
1.资本性支出。如施工企业为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发生的支出。
2.技资性支出。如施工企业对外投资的支出以及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支出。
3.期间费用支出。
4.营业外支出。如施工企业固定资产盘亏;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净损失;债务重组损失;罚款支出;非常损失等。
5.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等的减值准备。
6.在公积金、公益金中开支的支出。
7.其他不应列入产品成本的支出。如施了企业被没收的财物,支付的滞纳金、罚款、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企业赞助、捐赠等支出。
(二)正确划分各种费用支出的界限
1.划清生产成本与期间费用之间的界限。
2.划清各成本项目之间的界限。
3.划清各期施工生产成本之间的界限。
4.划清成本核算对象之间的界限。
5.划清已完合同成本与未完合同成本的界限。
6.划清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预算戚本之间的界限。
(三)建立适当的施工管理组织体制
目前,我国施工企业一般实行公司、工程处(分公司、工区)、施工队(项目经理部)三级管理制,或公司、施工队两级管理制。
(四)加强成本核算的各项基础下作
1.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制度。
2.建立健全各项财产物资的收发、领退、清查和盘点制度。
3.制定或修订企业定额支。
4.加强费用开支的审核和控制。
5.建立工程项目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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