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复习资料: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基本规定
1.发包人的违约行为和责任:
(1)未及时对承包人隐蔽工程检查,造成承包人工期延误。
(2)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
(3)变更计划或提供的资料不准确。
(4)未按约定支付价款。
承包人的违约行为和责任:
(1)质量不符合要求或约定。
(2)未按约定的时间完成承包工作的。
(3)承包人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
2.施工合同的内容:
(1)工程范围。
(2)建设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
(6)技术资料的交付时间。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8)拔款和结算。
(9)竣工验收(范围、内容、及验收标准)。
(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
(11)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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