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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复习资料: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

2014-05-13 09:06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解除,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以及纠纷解决条款的效力。

  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解除后已完成的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

  已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按以下处理:

  (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2)修复后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责任编辑:骆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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