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解除,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以及纠纷解决条款的效力。
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解除后已完成的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
已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按以下处理:
(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2)修复后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责任编辑:骆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