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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复习资料: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解析

2014-05-14 09:28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民法通则》第11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重点解析]

  1.这里出现的数据是必须掌握的。

  2.对于后一种情形,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更为重视一些。这不仅是由于这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一种特殊情形,易于命题,而且还在于这个知识点与后面的《劳动法》中的内容有关联。

  《劳动法》中规定,劳动者的法定最低就业年龄为16周岁。除法律另有规定以外(指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任何单位不得与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发生劳动法律关系。

  同时,《劳动法》也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这里的未成年工指的就是这种“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

责任编辑:骆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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