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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知识点:不予注册的情形

2016-06-07 16:03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业完毕的

  ■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

  ■年龄超过65周岁的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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