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了解并领取一建资讯及资料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一级建造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一级建造师复习资料:工程竣工结算的有关规定有哪些

2014-06-12 11:29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1)竣工验收报告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

  (2)发包人收到资料后28天内核实,支付结算价款。

  (3)承包人收到结算款后14天内移交工程。

  (4)发包人收到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从第29天起支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5)发包人收到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将工程折价,或申请法院拍卖,优先受偿。

  (6)竣工验收报告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递交结算资料,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交付;不要求交付的,承包人继续照管。

责任编辑:soso

阅读排行

更多
招生

免费视频

更多

免费题库

更多

免费资料下载排行

更多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