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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合木结构的技术要求

2014-06-19 10:26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用于胶合的木材,其含水率应不大于15%,胶合面应予刨光,以使胶缝密合,胶液渗透顺畅。为了保证胶粘质量,每批胶要经强度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同时,还应注意每种胶的使用条件,如酚醛树脂胶要在16°C以上的气温中方能保持其正常的性能。

  木料涂胶叠合后,须加压养护至胶液完全固化。适宜的压力为0.3~0.5兆帕(指接时为1.0兆帕),常温加压时间为24小时,卸压后继续养护24小时即可交付使用。如果提高室温或对胶缝施以微波加热,则加压养护时间可大为缩短,但需经试验确定。

  符合上述条件制作的胶合木构件,可视为整体木构件进行计算。但由于胶合木构件可作成任意的截面形式和高度。因此,在计算中,尚应考虑上述因素的影响,以保证胶合木结构的必要刚度和侧向稳定性。

责任编辑:so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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